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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三权分置” 整合优化资源盘活经济

来源:中国农机网整理发布
2018/11/23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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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土地流转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在不改变家庭联陈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规模化生产。
  【中国农机网 地方农机】土地流转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在不改变家庭联陈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规模化生产。
 
  2014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印发,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五年内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逐渐成为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各地土地流转进展情况。
 
  吉林省长春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超四成
 
  长春市积极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托管、代管、入股、转让、统种分管……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长春市推进了多种形式的土地集约化经营。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引导农户自愿“互换并地”“化零为整”,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今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55.8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4.6%,比2017年提高6.1个百分点。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土地流转的“主力军”。近年来,长春市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6063个、新增1025个,家庭农场发展到4498个、新增641个。
 
  预计到2020年,全市农业经营方式将基本实现由分散家庭经营向专业化、合作化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达到55%以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0%以上。
 
  福建省福清县:展现代农业经验入编全省推广范例
 
  近日,福州市江镜镇岸兜村《土地流转“转”出现代农业活力》的经验做法入选到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组织编写《福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案例选编》中,成为了福州入选的9个范例之一,提供了当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践范例和宝贵经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读性和借鉴性。
 
  岸兜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半亩,农村“空心化”问题却非常严重,村里大量土地抛荒。为改变现状,当地抓住了江镜镇推进“万亩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契机,探索实行以土地使用权等面积流转安置、反租倒包、股份合作、股田制为选项的多种流转方式。
 
  土地流转后,进行成片集中平整,呈现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畅通的良好格局。近年来,岸兜村共流转土地1400多亩,全村增加可耕种面积400亩,建成淡水养殖、种植两大区域。
 
  同时,土地流转还推动了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发展,通过向农户和企业提供生产性、流通性及金融性服务等多种有偿服务,畅通了土地流转信息,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激活了土地流转活力,进而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随着市场经济在农村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村开始打破土地流转以个体农户为主的局面,岸兜村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新疆博湖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2389.7亩
 
  今年,博湖县积极引导1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把自己的2389.7亩土地流转到部分有技术优势、资金实力、经营能力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手里。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得以不断扩大,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还大幅提高土地承包价格,使当地的贫困户不仅拿到了不低于土地承包市场价的保底收入,还拿到了合作社、种养大户的经营分红及栽苗、除草、松土、施肥、采摘等田管农活工资,实现脱贫攻坚。
 
  此外,为了鼓励发展土地集约化种植,2018年,该县拿出140万元补助土地集约化种植;立足发展优势产业,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流转机制,大限度盘活土地;为确保贫困村民有基本收入来源,对贫困户土地承包年限长、价格低、无力经营等问题,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合理妥善解决。
 
  该县扶贫办主任王秀萍说,通过将贫困村、贫困户土地收益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贫困户土地收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得到推广,并已成为保障贫困村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据初步统计,今年,该县累计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土地流转面积2389.7亩,实现136户贫困户增收,户均年增收达10000元以上。
 
  海南海口:明年底基本建成四级土地流转交易平台
 
  近日,海口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在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市、区、镇、村四级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信息应用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土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办证 年底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逐步形成“三权分置”格局。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创新和完善土地流转方式、分类引导撂荒耕地流转和托管等方面入手,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应用,为承包合同网签管理、土地流转等管理业务的网上运行提供支持;市国土资源局要协调解决各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问题,重点解决跨区争议地确权问题。
 
  完善土地流转方式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海口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放活土地经营权;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建立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制度。
 
  本文由中国农机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长春日报、福清新闻网、新疆新闻网、海口市政府网站,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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