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4月1日生效实施,宣贯工作有序进行
- 来源:中国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19/4/1 1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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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机网 热点关注】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等4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通则和《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等153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踏板式喷雾器》等4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这是继2018年12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后,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进一步跟进颁布,而这也成为了农机化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于4月1日生效实施。
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在京举办
3月12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在京举办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宣贯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推进落实农机试验鉴定各项改革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主管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处室负责人、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及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各专业站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有关同志分别讲解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介绍了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以及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实施、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情况。大家表示,要加快转变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领导方式、农机鉴定机构的职责定位、农机鉴定管理服务方式,加快推动各项改革落实到位,确保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如期在4月1日起实施。
农机化司等五单位发布《“大马拉小车” 问题农机产品消费警示》
近年来,农机市场出现了生产销售“大马拉小车”问题产品现象,与之相关的骗套补贴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侵占了广大诚信企业和农民朋友的权益,也影响了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
所谓“大马拉小车”问题产品,即发动机功率与底盘设计严重不匹配,发动机功率大大超过底盘所能承受极值的产品,近年来在拖拉机上的表现尤为突出。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与利益驱动,部分拖拉机厂商不靠提升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增强竞争力,而是通过小功率段底盘配置大功率发动机的方式来降低成本,以劣质、低价或者超低价进行竞争,进而催生“大马拉小车”乱象。“大马拉小车”表面看是产品底盘问题,其本质是因自重过轻以致牵引性能不能正常发挥,难以配套有效的、适合的作业机具。
在选购农机时,如遇以下情形,要高度警惕遇到“大马拉小车”问题产品。一是价格明显低于同类产品市场正常价格,与常理常识不符;二是经销商利用一些人“贪便宜”的想法,进行或明或暗的所谓“善意”的提醒,购买该产品将无法配套大型作业机具开展深松、深翻等重负荷作业;三是产品销售发票填写价格远高于用户实际购买的价格;四是看上去感觉奇形怪状,很不舒服,“身大轮小”“头大身小”等等难以形容。
一旦发现有生产销售“大马拉小车”问题产品的线索,要积极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或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举报,有关部门将组织调查,如发现存在违规问题,查实后严肃处理。
公开征求2019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意见
2019年3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4号发布了《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等153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新发布大纲已在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及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全文公开。
为持续增加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有效供给,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确保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改革落地,保障国家购机补贴政策有效实施,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在各相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研究提出了2019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
一、在现行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15)品目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试验鉴定产品品目归属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4号)中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对照表范围内,或当前农业生产、农业产业扶贫和丘陵山区急需以及符合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的信息化智能化农机产品;
二、优先安排有原省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且多省(区、市)共同使用的产品;
三、与新发布的153项农机推广鉴定大纲适用范围不重复。
本文由中国农机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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