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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情况怎么样了?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19/10/18 9: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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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此前,江苏省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检查,严格执行变型拖拉机存量管理规定,推动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现在各地拖拉机专项整治情况怎么样了?
  【农机网 地方农机】此前,江苏省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检查,严格执行变型拖拉机存量管理规定,推动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现在各地拖拉机专项整治情况怎么样了?
 
  无锡市新吴区:开展拖拉机运输机组及驾驶员检审工作
 
  10月10日至15日,新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各街道农机监理部门人员分片区、分批次对全区持有新吴区牌照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进行免费检审,同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投保工作。
 
  全区共有99台上道路拖拉机(不含变型拖拉机)、100名拖拉机驾驶员参加了此次年审工作,派出监理人员30余人次,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100余份。送检前,各拖拉机运输机组均按《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检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维修保养,机容整洁、设备齐全、机件完好。监理人员严格按照“见人、见证、见车”要求及拖拉机检验流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按照规定粘贴好车身反光标识,安装年检合格标志牌并进行投保工作。通过年审的99台上道路拖拉机全部参与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100名拖拉机驾驶员进行了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总参保额达10.93万元,参保率达100%。
 
  苏州市:在全省实现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规范变型拖拉机道路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苏州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农机〔2019〕14号)要求,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存量变拖实现了清零。
 
  一是停止变拖注册登记和核发驾证。自2009年停止变拖注册登记工作;停止变拖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和驾驶证的核发工作。
 
  二是严格变拖检验标准和程序。按照“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期注销”的要求,严格变拖的技术检验工作。对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参加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变拖,公告注销牌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并实施强制报废。
 
  三是加快实施变拖报废和淘汰。变拖报废参照低速载货汽车标准执行,对累计行驶3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达到12年的,予以强制报废。昆山等地出台鼓励变拖提前报废措施,对注册使用年限不到12年、提前报废的变拖每台每年给予6000元补贴。
 
  四是出台变拖全市禁行措施。2018年11月1日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禁止变拖在全市(含县级市)道路上通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是经常性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苏州的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和吴江等地,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制定了变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开展变拖整治列为日常工作,固定日期和时间,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2019年以来,累计开展变拖联合专项整治检查68余次,检查变拖138台,处罚145台,扣押3台,有效降低了变拖事故高发态势。
 
  六是建立变拖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苏州市存量变拖虽然实现了清零,但是挂外地牌照的变拖在苏州营运还有较大存量。下一步苏州市将按照省厅要求,切实健全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公安、农机共享互通的拖拉机牌证信息,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从严查处变拖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高邮市:对符合注销登记标准的拖拉机进行专项清查
 
  为做好2019年报废和长期未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工作,高邮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结合“送检下乡”、“补检下乡”工作,对符合注销登记标准的拖拉机进行专项清查。
 
  一是将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宣传,提升农机手年度检审意识。
 
  二是从农机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调取符合清查范围拖拉机的基本登记信息,并与纸质档案核对后,结合“送检下乡”、“补检下乡”工作,向乡镇(园区)农机部门了解实际情况。
 
  三是由各乡镇(园区)根据拖拉机核查信息表逐台核查,在专项清查核查表中标明转卖、报废等具体情况,并经机主或其亲属、核查人员确认,确保情况的属实。
 
  四是乡镇(园区)完成核查后,将拖拉机专项清查核查具体数据交乡镇(园区)汇总存档。
 
  淮安市淮阴区:农机、公安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和9月22日淮安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监管,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日前,淮阴区公安交警大队、农机安全监理所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制定整治行动计划。区公安交警大队将变型拖拉机路面动态检查纳入各中队日常监管内容,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依托各交警中队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
 
  二是整治行动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变型拖拉机较为集中的区域、变型拖拉机通行较多的路段和时段开展联合检查。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检查与宣教相结合,向变型拖拉机驾驶人宣传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和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危害,着力提高变型拖拉机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从严查处变型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对变型拖拉机非法改装拼装、未定期检验、假牌套牌、超速超载、闯红灯、注销牌证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罚。联合检查首日,对一台逾期未检的变拖予以暂扣,对一名证驾不符的驾驶人实施罚款和记分的处罚。
 
  淮安市涟水县:积极推动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农机〔2019〕14号)要求,涟水县农业农村局结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活动,积极作为推动变型拖拉机齐抓共管格局形成。
 
  一是对辖区变型拖拉机活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要求立即农机监理机构对辖区变型拖拉机进行摸排,为制定《涟水县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为实现对变型拖拉机的长效管理,尽快制定出台《通知》,将和涟水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制定《通知》事宜,将明确变型拖拉机整治政策上采取动静策略结合即路控由公安负责,源头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将明确变型拖拉机信息互通制度与渠道。届时在变型拖拉机管理上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三是即将的出台《通知》为有序开展整治提供遵循依据。《通知》明确组织构架,成立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公安局交通分管领导和农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明确目标、明确分工、明确整治要求、明确责任。通过整治将有效消除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变型拖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净化县乡道路通行环境。
 
  盐城市:农机稽查支队持续发力推进变型拖拉机注销工作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存量变拖因使用年限长、排放超标、违法载人、超载超速等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市农机安全稽查支队始终把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农机安全重大风险防控点。
 
  早在2012年,盐城市就已全面停止变型拖拉机及其驾驶证核发业务,做到了“零”增量。市农机安全稽查支队严格执行“一年双检、上线检测、逾期注销”规定,加快实施变拖报废和淘汰,及时向公安交管、应急管理部门抄送公告注销情况。
 
  市支队与公安部门积极对接,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促进存量报废。以每月10、20、30日为集中联合整治日,市县联动,重点打击假牌套牌、无牌无证、超速超载、外挂变拖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超过报废期限的机具一律强制报废,对违法拼装的机具一律强制解体。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其中,对3名使用伪造驾驶证人员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019年全市已累计报废注销942台,现登记在册数仅165台,到年底力争控制在100台内,基本消除本市籍变型拖拉机安全风险。
 
  本文由农机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无锡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苏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扬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淮安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江苏省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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