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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对疫情期间蔬菜生产机械购机者进行了临时补贴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2020/5/11 14: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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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此次补贴全市共安排市级补贴资金15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补贴对象为在宁波市内直接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农机网 补贴动态】 今年3月份,为解决在疫情期间的蔬菜生产人力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机器换人”的作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生产保障有效供给若干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0〕24号),对疫情期间购买蔬菜生产机械进行临时补贴,以助推冬春蔬菜生产,助力“菜篮子”有效供给。

  此次补贴全市共安排市级补贴资金15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补贴对象为在宁波市内直接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为未列入中央购置补贴的国内外高性能蔬菜生产机械。购机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工商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当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按照先申请先补贴原则,经县、市农机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其实际销售价格60%予予以补贴。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核、整理、汇总和公示后,5月9日,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对各区县(市)申报的蔬菜生产机械临时补贴情况予以公告:对12个购机者26台机具进行了补贴。以下为公示情况: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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