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奖补4000元/头!云南省大力支持加快生猪产业发展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0/6/15 16: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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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热点关注】 为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促进云南省生猪产业转型升级,6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生产发展若干措施》,文件明确了九项具体措施来促进生猪生产恢复。
其中在资金奖补方面,文件明确:
对2020年新增生猪出栏30万头以上的县、市、区,省财政各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新增20万头以上的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具备有关资质的企业2020年从育种公司引进原种猪的,省财政按400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从省外引进优良种猪的,省财政按80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
在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对2020年新建存栏600头以上的种猪场和新建单栋设计存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圈舍、设施设备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省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用于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新增生猪产业资产性投资,纳入我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鼓励投资办法奖补范围,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生猪养殖重点县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优先用于发展生猪产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生猪养殖场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生猪养殖带贫作用,鼓励村集体利用小额信贷资金、村集体土地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引入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租赁养殖,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各地出台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帮扶中小养殖户恢复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采取“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带动散养户增养补栏。
在金融政策支持上,文件指出,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收取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担保费率不超过0.8%。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将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纳入可接受抵质押品目录,积极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给予种猪场和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支持的有关政策,缓解生猪养殖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
在用地保障上,文件指出,生猪养殖及辅助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生猪养殖用地规模根据生产及投资规模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养殖用地面积的10%以内,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20亩,使用非耕地的不得超过25亩。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的,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保障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定额。
此外,文件还从统筹做好生猪养殖项目指导服务、强化补贴补助政策落实、建立“一清单四制度”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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