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25元/亩,江苏省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力度
-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 2021/5/13 14: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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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补贴动态】 为扎实推进全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发挥好作业补助政策效应,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1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明确扎实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加大秸秆深翻还田力度。按“大专项+任务清单”进行管理,列为“约束性任务”。省级作业补助资金单项下达,包干使用,实行作业直补。采取“对象明确、村镇审核、第三方核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省级补助覆盖所有实施三麦、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县(市、区)。2021年全省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稳定在52%。
补助对象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要求,原则上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全量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补助标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3〕184号),省级按苏南10元/亩、苏中20元/亩(其中兴化、高邮和宝应按25元/亩)和苏北25元/亩标准测算。鼓励各地根据地方财力加大补助,但在县域范围内应制定统一的补助标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文件要求开展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试点。经设区市推荐,结合预申报2021年部级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县适当倾斜的原则(深松整地项目今年暂停),支持34个县(市、区)开展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试点(附表),试点地区犁耕深翻作业面积省级按40元/亩测算(试点以外面积按原省级测算标准执行),补助资金从现有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专项中安排,各地结合地方财力县域范围内制定统一的补助标准。犁耕深翻作业补助覆盖水稻、小麦和玉米作物秸秆还田。以实际种植大户为主体,秋季作业为重点,鼓励整村整镇推进。在财政承担全部犁耕深翻作业费用(不再向农民收费)、作业面积全部实现智能监测、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手段确定作业机手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补助给作业机手。
鼓励各地积极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监测,同时与第三方核查相结合,提高补助面积的精准度和公信力。实施还田作业现场智能监测,且拥有(或管理)独立数据平台的,县级第三方核查比例可适当调减,具体核查比例由县级政府制定并公布,信息数据和核查报告按有关档案规定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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