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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情况通报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3/15 9: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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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组织对部分在用全喂入履带自走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水稻收割机”)进行了质量调查。
  【农机网 监管快讯】 2021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组织对部分在用全喂入履带自走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水稻收割机”)进行了质量调查。
 
鲁农机鉴字〔2022〕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2021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组织对部分在用全喂入履带自走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水稻收割机”)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东营、济宁、泰安、临沂和菏泽5个市。调查对象为2019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水稻联合收割机产品。共调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4个型号产品,涉及60个用户。对在用水稻联合收割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4项内容满意度的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水稻联合收割机总体满意度评价为89.8分,属于“满意”档次。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满意度评价分别为96.9分、84.2分、90.9分、85.8分。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性方面。一是安全标志不齐全。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割刀、茎秆切碎器、排草口等处的安全标志粘贴不全。二是安全防护不到位。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外露的运动件防护罩人为拆卸严重,部分产品消音器未设隔热防护装置,部分产品工作梯设置不符合规定或被人为拆卸,部分产品割台两端反光标识信号装置出厂未装。
 
  (二)可靠性方面。一是发动机故障。主要表现为机体破损、发动机拉缸、发动机过热、油底壳破裂等。二是脱粒系统故障。主要表现为四(三)联组带断损、脱粒滚筒损坏、滚筒辐盘磨损、滚筒无级变速带断损、风扇带磨损、鱼鳞筛片脱落较多、籽粒升运器和杂余升运器断损等。三是行走底盘故障。主要表现为导向轮轴承损坏、橡胶履带断裂、变速主传动箱轴花键轴断损等。四是输送系统故障。主要表现为过桥传动带断损、过桥输送链损坏等。此外,还存在机油压力表失灵、报警指示灯损坏、切碎器动刀片损坏、切碎器振动较明显、割台堵塞、割台输送螺旋伸缩指座个别断损、行走导杆球头损坏、粉碎器皮带涨紧轮断裂、增压器涡轮轴断、双联泵油封老化、多路阀液控单向阀内泄漏等问题。
 
  (三)适用性方面。
 
  一是作业能力不强。对作物倒伏覆盖量较大、作物含水率较高的情况适用性较差。主要表现为作业时割台贴地面、效率较低等。二是作业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在收割倒伏作物时有损失、容易跑粮。
 
  (四)售后服务方面。一是配件供应短缺。部分企业偏远地区的配件供应不及时。二是产品安装调试率较低。部分售后服务人员维修时未进行机具安装调试。三是售后服务人员技术能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专职维修人员少,部分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低,无法及时解决问题。四是售后服务不及时。无法保证及时提供维修服务或排除故障。
 
  三、整改要求
 
  本次质量调查结果公布前我厅已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下一步将针对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发送整改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要按照整改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诚信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结果需经我厅确认。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我厅将建议相关农机鉴定机构依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规定,注销该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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